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金怎么样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19条规定,“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质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练习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合的整容费与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质发生后另行起诉。但依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别结论确定势必发生的成本,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依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如果以“需要”为其标准。所谓需要,讲解上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受害人在那种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为事实问题,应当依据具体状况加以确定。比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越医疗公告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诊、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成本,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如此医院的区域,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交通事故结案后,假如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依据确需治疗的实质状况赔偿必需的成本。其程度的确定主要由医院的大夫来证明,应有有关大夫出具有关的证明。依据医院诊疗的通常情况,医疗费主要由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几项成本构成。
其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比如:王某为某运输公司司机,该运输公司接到某建筑企业的一个运输任务,加班加点向某施工工地运送石料沙灰等建筑材料。某天早上有大雾,道路能见度非常低,只能在非常短的距离内才能看到对面汽车打过来的大灯光。王某为了及早完成任务,又见道路上的汽车行人不是不少,就没根据需要减速行驶,而是按晴朗天气的正常行车速度行进。当汽车行至某村与该路接口处时,村民马某开一辆农用三轮车缓慢驶出,因为王某行车速度太快,当他发现前方有来车时,距离已太近来不及刹车,而马某也被忽然而至的大卡车吓懵,王某的大卡车将马某的农用三轮车撞翻到路边的水沟内,马某被倒扣在车下受伤。后经有关部门的勘查和裁决,王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马某被救出后送往医院,共花去诊疗费500元,药费1000元,住院费300元。如此,马某有权利就该项医疗费向王某需要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赔偿金额=500元+1000元+300元=1800元
应该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责任人可以在结案前与结案时预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确需治疗时支付受害人。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拒绝预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先予实行,强制致害人预付医疗费。
2、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讲解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导致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降低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等成本;导致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成本。
2.《医疗事故处置条例》
第50条第1项医疗费:根据医疗事故对病人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成本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成本。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基本医疗成本支付。
3.《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状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